山西將執行焦化行業特別排放限值!完不成改造堅決停下來
近日,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召開山西焦化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改造警示會議。根據有關規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山西省煉焦化學工業現有企業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山西省政府明確要求:逾期仍達不到的停產整治。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關閉。
會議要求,焦化企業要認真履行治污主體責任,加快特別排放限值改造步伐。目前,全省還有16家焦化企業未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長治6家,晉中4家,運城2家,呂梁2家,忻州1家,晉城1家。焦化企業是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務必徹底打消掉心存僥幸的想法,加快特別排放限值改造,確保2019年10月1日前完成并保證穩定運行。
生態環境部門要認真履行環境監管職責,依法嚴厲打擊焦化行業環境違法行為。各市生態環境部門要充分運用好法治的利器,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行政拘留等環境保護法配套手段,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做到不猶豫、不姑息、不手軟。10月1日是省政府確定的焦化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改造的最后期限,各市要立即組織對轄區焦化企業環保升級改造情況進行全面“回頭看”,對尚未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的下達警示通知,對預計無法按期完成的要提前做好停產準備工作,對逾期未完成改造任務的要堅決停下來。
會議強調,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將焦化行業環境違法行為整治納入全省違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專項行動,深入持久開展焦化企業違法排污八查八整治。對嚴重違法排污企業,各市要依法采取停產整治措施或報請市政府決定停業、關閉,作為壓減過剩產能重點對象。同時,焦化企業要積極承擔起社會責任,擔負起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拋棄達標就好的應付心態和“終點”思維,主動淘汰落后產能,切實提升焦化行業環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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